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延长_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延长4年

       如果您对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延长感兴趣,那么我可以提供一些关于它的背景和特点的信息,以及一些相关的资源和建议。

1.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多久?

2.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延长_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延长4年

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多久?

       为促进汽车消费,一是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二是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支持京津冀等重点地区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三是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从5月1日至2023年底减按销售额0.5%征收增值税。

       近段时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相继出台一系列保供、助企政策,在有效防控疫情同时有力推动了复工复产。面对国内外疫情和世界经贸形势急剧变化对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冲击的新挑战,要加大财政货币政策调节力度,着力扩内需、助复产、保就业,帮助各类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外贸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特殊难关,保障基本民生。

       要进一步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规模,在前期已下达一部分今年专项债限额的基础上,抓紧按程序再提前下达一定规模的专项债,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对重点项目多、风险水平低的地区给予倾斜。各地要抓紧发行,力争二季度发行完毕。

       强化对中小微企业普惠性金融支持。增加中小银行再贷款再贴现额度1万亿元,进一步实施对中小银行定向降准,引导中小银行将获得的全部资金以优惠利率向中小微企业贷款,扩大涉农、外贸和受疫情影响较重产业的信贷投放。支持金融机构发行3000亿元小微金融债券用于发放小微贷款。引导公司信用类债券净融资比上年多增1万亿元。促进中小微企业全年应收账款融资8000亿元。

       当前对低收入群体特别是困难群体加大保障力度十分紧要。一要从3到6月,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提高1倍,并将孤儿、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等纳入政策范围。增加的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按比例补助和在失业保险基金列支。二要将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和就业援助范围。抓紧研究失业保障提标扩围政策。

       小编提醒:

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1号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现就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日期。

       三、对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在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时,在“是否符合免征车辆购置税条件”字段标注“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汽车企业上传的车辆电子信息中的免税标识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信息传送至税务总局。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后的免税标识和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四、汽车企业应当保证车辆电子信息与车辆产品相一致,对因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料造成车辆购置税税款流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予以处理。

       五、从事《目录》管理、免税标识审核和办理免税手续的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时,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4月16日

       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财政部发布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此前,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将今年底到期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续实施至明年底。此次公告为9月底发布的文件,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实施以来,有效激发了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

       现就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三、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四、2022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照本公告继续适用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其他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发布数据显示,今年1至7月,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406.8亿元,同比增长108.5%,其中7月份免征车购税71.7亿元,同比增长119.1%。

       好了,关于“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延长”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延长”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